2.1项目概况:根据晋能控股煤业集团要求,煤峪口矿将进行产能核定,本次生产能力核定确定矿井生产能力的实际能力是否可核增至300万t/a,对矿井生产能力进行重新核定,并编制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峪口矿编制《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标段(包)内容: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以及现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根据矿井的生产现状,完成矿井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的核查,完成矿井提升、运输、排水、供电、采掘、通风等系统的生产能力核定工作。配合矿井完成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的现场核查和备案工作。编制《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峪口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
2.4服务地点: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峪口矿。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峪口矿编制《生产能力核定报告》,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类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的任意一张发票(如评审小组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 //inv-veri.chinatax.gov.cn/) 。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12日17时30分至2024年6月1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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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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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