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ZC-2024-030
项目名称:昆明市呈贡区国有新城林场森林抚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7000.00元
最高限价:267000.00元
采购需求:完成昆明市呈贡区国有新城林场森林抚育项目,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任务1000.00亩,抚育方式为综合抚育(疏伐+割灌除草+修枝),涉及林木采伐株数12644株、蓄积量85.90立方米,出材量39.20立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审核止(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3%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共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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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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