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XJHYG2024-20
2.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江苏暖阳科技半导体有限公司开展财务及法务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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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单价(元) |
最高限制总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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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江苏暖阳科技半导体有限公司开展财务及法务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
财务:100000元 法务:100000元 |
200000元 |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5.交付期: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履约期结束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2) 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预留资金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承担法务尽调的供应商应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中负责人应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承担财务尽调的供应商应具备会计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中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4)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2)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可为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
三、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1.报名起始及文件售出时间:2024年06月13日10:00(北京时间)至2024年06月19日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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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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