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商项目媒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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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 |
媒体形式 |
媒体区域 |
媒体数量 |
媒体尺寸 (长×宽)米 |
媒体总面积 平方米 |
组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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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一 |
贴膜 |
石家庄机场T2出发区/到达区 |
3 |
正面7.26×13.33 侧面2.3×13.33 |
474.3 |
HBSJW-21G-H001——H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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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二 |
灯箱 |
石家庄机场T2行李厅北墙 |
2 |
9×3 |
54 |
HBSJW-21N-D002——D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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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三 |
贴膜 |
石家庄机场T2廊桥外背板一侧 |
19 |
14×2.1 |
558.6 |
HBSJW-2QW-H001——H019(背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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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四 |
LED |
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迎客厅 |
1 |
2.69×3.84 |
10.33 |
HBSJW-21G-L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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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五 |
高立柱 |
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东侧 |
1 |
6×18×3面 |
324 |
HBSJW-WH-G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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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六 |
灯箱 |
石家庄机场2号航站楼停车场 |
9 |
1.5×4×2面 |
108 |
HBSJW-2CW-D001——D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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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七 |
Y形LED |
石家庄机场2号航站楼候机区 |
12 |
1×1.7 |
20.4 |
HBSJW-22N-L007——L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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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八 |
实物展位 |
张家口宁远机场2号航站楼安检通道前 |
1 |
5×4 |
20 |
HBZQZ-22G-W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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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九 |
贴膜 |
张家口宁远机场2号航站楼廊桥外 |
5 |
13.6×1.9×2面 |
258.4 |
HBZQZ-2QW-H001——H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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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十 |
贴膜 |
张家口宁远机场2号航站楼手推车 |
1组 (70辆) |
以实际尺寸为准 |
/ |
HBZQZ-22N-C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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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十一 |
LED |
秦皇岛北戴河国际机场行李转盘中央 |
1 |
7×2.8×2面 |
39.2 |
HBBPE-11N-L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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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十二 |
双面 看板 |
秦皇岛北戴河国际机场廊桥内侧 |
6 |
4.5×2.2×2面 |
118.8 |
HBBPE-1Q-P001——P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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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十三 |
贴膜 |
秦皇岛北戴河国际机场廊桥外侧 |
6 |
10.5×2.2 |
138.6 |
HBBPE-1QW-H001——H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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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段十四 |
贴膜 |
秦皇岛北戴河国际机场手推车 |
1组 (50辆) |
以实际尺寸为准 |
/ |
HBBPE-11N-C001 |
媒体点位图及效果图见附件一。
二、招商项目经营期限
组段一、组段二、组段三、组段九、组段十、组段十三、组段十四媒体经营期限2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组段四媒体经营期限1年,预计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经营开始日期以实际洽谈为准。
组段五媒体经营期限自2024年7月20日起至2026年7月19日止。
组段六媒体经营期限3年,预计自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7年9月19日止,经营开始日期以实际建设完成时间为准。
组段七、组段十一、组段十二媒体经营期限3年,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组段八媒体经营期限2年,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三、参与招商公司资质要求
代理公司可参与除组段四外所有媒体组段项目的招商,直接客户可参与所有媒体组段项目的招商。
(一)广告代理公司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合法的国内广告发布和广告代理资质。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具备2年以上广告经营经验。
(5)截至招商公告发出日(2024年06月12日)前两个年度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6)与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合作范围内的合作中,截止2023年05月31日不存在2022年计提欠款情况。
(7)与招商方的合作中,参与招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不存在200万(含)以上2023年计提欠款(除固定担保形式外)的情况。
(8)与招商方的合作中,截止招商公告发布日上一个月底(2024年5月31日),不存在当年度(2024年)三个月(含)以上计提广告费欠款。
(9)截至招商公告发布日(2024年06月12日),与招商方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
(10)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二)直接客户资质要求
(1)政府部门(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4)截至招商公告发布日(2024年06月12日)前两个年度(24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与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合作范围内的合作中,截止2023年05月31日不存在2022年计提欠款情况。
(6)与招商方的合作中,参与招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不存在200万(含)以上2023年计提欠款(除固定担保形式外)的情况。
(7)与招商方的合作中,截止招商公告发布日上一个月底(2024年5月31日),不存在当年度(2024年)三个月(含)以上计提广告费欠款。
(8)截至招商公告发布日(2024年06月12日),与招商方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
(9)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备注:
计提欠款以“天”为单位进行统计,招商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招商文件的购取
购买时间:2024年6月13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止(公休、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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