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标准气体采购。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为工业气体生产厂家,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类别且有效期内)、相应气体类别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气瓶充装使用证等(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5.投标人供货的标准物质应具有《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6.投标人应自有具备CNAS认可的实验室,或与具备CNAS认可的实验室合作,对出厂产品进行检测,保障产品质量(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个实验室或仪表标准气体或高纯气体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服务时间不能少于1年。【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服务时间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18日 17时00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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