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52040220240004ZI
项目名称:贵州银行安顺分行办公用房施工采购项目(2024年南华支行原址改造装修工程消防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6030
预算金额(元):133962.91元
最高限价(元):133962.91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南华路67号顺安世纪新城A幢1层1号;所在建筑为高层建筑,建筑高度89.50m,地上29层,地下2层,其中地上1-3层为商业裙楼,4-29层为住宅,且住宅与商业服务有防火隔墙分开。涉及装修范围为地上1层,作为贵州银行营业网点及办公使用。装修总面积为336.43㎡。内容包括消防工程、防排烟工程等内容。
标项1
标项名称:贵州银行安顺分行办公用房施工采购项目(2024年南华支行原址改造装修工程消防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3962.9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工程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南华路67号顺安世纪新城A幢1层1号所在建筑为高层建筑,建筑高度89.50m,地上29层,地下2层,其中地上1-3层为商业裙楼,4-29层为住宅,且住宅与商业服务有防火隔墙分开。涉及装修范围为地上1层,作为贵州银行营业网点及办公使用。装修总面积为336.43㎡。内容包括消防工程、防排烟工程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2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或2024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注: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①-⑥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⑥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以上材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还需提供还需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供应商还需提供消防备案证或者合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6月19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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