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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龙航空创新智能维修保障主基地(萧政工出(2021)4号地块)项目二期机库及附楼工程大厅照明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2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长龙航空创新智能维修保障主基地(萧政工出(2021)4号地块)项目二期机库及附楼工程大厅照明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龙(杭州)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浙江长龙航空创新智能维修保障主基地(萧政工出(2021)4号地块)项目二期机库及附楼工程大厅照明系统采购项目,包括维修机库大厅及喷漆机库大厅照明设备(不包含应急照明系统)的控制管理智能化系统设计、软件开发、LED照明灯具生产制造、运输及保险、交货、安装图纸深化设计、硬件指导安装、系统调试及验收费、技术培训直至投产和质量保证期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和《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天内完成的图纸深化设计、供货、配合施工总承包完成安装并进行调试且满足验收条件。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及合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灯具的生产或制造);

3.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该业绩须包含照明设备。【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同一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4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信息以本次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为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4.1获取期限: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7月3日09: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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