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本溪市南芬区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整治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南芬区备案。以本南发改发〔2023〕97号;本南发改发〔202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南芬区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整治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 2.工程规模: 工程: 赵家河及郭家地区挡墙、桥梁、道路、河道清淤等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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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4年07月10日 开工至 2025年03月31日 竣工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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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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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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