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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俊物业人脸考勤监控系统维保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海俊物业人脸考勤监控系统维保项目(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广州市海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穗科ZFCG

2、项目名称:广州市海俊物业人脸考勤监控系统维保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元):4000元/月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三年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由公安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3、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元):500.0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2日9时00分至 2024年7月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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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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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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