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风险勘探项目组2024年天然气探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技术服务,该项目主要特点是实施过程中受项目外围利益相关者影响较大,不确定因素较多。要求投标单位熟悉项目区域人文、地理环境,了解项目所在地水土保持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等有关规定,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协调处理相关矛盾的能力,能保证项目区水土保持设施建设顺利进行,并取得设施验收回执,项目金额122.4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对风险勘探项目组44口预探井井场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验收出具验收鉴定报告,验收鉴定报告内容应全面,条理应清楚,数据应完整,提出建议应可行,评价结论应客观公正;文字应简洁、准确,论点应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编制设施验收鉴定报告,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在地方水土保持(水利/务)部门和国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系统进行备案;同时配合完成有关部门的水保督察、检查等其他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已经完成招标选商,本次招标只针对第二标和第三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陇东油气区,计划投资95.20万元(不含税)。招标选定2家服务商完成,工作量分批次进行安排,工作量安排依据招标结果排名,结合不同地区井数,按照实际情况分配,原则上工作量平均分。
第二标段:鄂尔多斯油气区,计划投资16.00万元(不含税)。招标选定1家服务商完成。
第三标段:宁夏油气区,计划投资11.20万元(不含税)。标选定1家服务商完成。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
2.5服务地点:风险勘探项目全探区。
2.6服务要求: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各项工作程序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要求,必须符合项目所在省的法规、技术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等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3-2024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集中资格招标》入围服务商。
3.3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全部为企业自有员工。
3.4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7日内(请登录)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风险勘探项目组2024年天然气探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技术服务,该项目主要特点是实施过程中受项目外围利益相关者影响较大,不确定因素较多。要求投标单位熟悉项目区域人文、地理环境,了解项目所在地水土保持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等有关规定,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协调处理相关矛盾的能力,能保证项目区水土保持设施建设顺利进行,并取得设施验收回执,项目金额122.4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对风险勘探项目组44口预探井井场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验收出具验收鉴定报告,验收鉴定报告内容应全面,条理应清楚,数据应完整,提出建议应可行,评价结论应客观公正;文字应简洁、准确,论点应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编制设施验收鉴定报告,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在地方水土保持(水利/务)部门和国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系统进行备案;同时配合完成有关部门的水保督察、检查等其他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已经完成招标选商,本次招标只针对第二标和第三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陇东油气区,计划投资95.20万元(不含税)。招标选定2家服务商完成,工作量分批次进行安排,工作量安排依据招标结果排名,结合不同地区井数,按照实际情况分配,原则上工作量平均分。
第二标段:鄂尔多斯油气区,计划投资16.00万元(不含税)。招标选定1家服务商完成。
第三标段:宁夏油气区,计划投资11.20万元(不含税)。标选定1家服务商完成。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
2.5服务地点:风险勘探项目全探区。
2.6服务要求: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各项工作程序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要求,必须符合项目所在省的法规、技术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等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3-2024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集中资格招标》入围服务商。
3.3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全部为企业自有员工。
3.4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7日内(请登录)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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