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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乡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第二批(EPC)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4-37 2、项目名称:洛宁县乡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第二批(EPC)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0,000.00元 最高限价:6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洛宁政采磋商(2024)0076号 洛宁县乡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第二批(EPC)项目监理 650000 650000 6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主要内容为陈吴乡东寨子村等23个村供排水工程施工监理;
5.2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
5.3监理服务期:本工程施工、竣工、工程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监理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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