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征信数据管理子系统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该系统应用数字化管理理念,集人行征信报告查询、征信报送管理、人行信息修改、人行征信报表统计、征信信息查询监控、人行征信规则管理等功能于一身,是更规范、更标准、更友善、更高效的业务管理平台,提供更优质的管理服务,将推动招标人征信业务更契合监管要求、更有效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更高水平完成合规管理工作。具体的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征信维权管理。2.征信授权管理。3.征信数据报送。4. 征信数据查询。5. 报表统计功能。6. 质检规则管理。7.征信异议管理。8. 国产化技术改造。9.配合关联系统功能改造。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期限:合作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北京。
2.6中标人数量:1个。
2.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3个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7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文件,或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10人,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3.9投标人至少具备一个征信报送或征信维权或征信查询等征信相关业务同类项目案例;
3.10投标人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3.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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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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