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GC-FS-J-2024-1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马###路防洪堤维修养护(磨溪水闸出口段)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谈判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内容更正为“********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工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资格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资格承诺函。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①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的声明函;②供应商拟投入的本项目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供应商,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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