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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龙湾煤矿锅炉(改)建设工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二次采购项目公告
日期:2024-06-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转龙湾煤矿锅炉(改)建设工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二次)采购。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转龙湾煤矿

招标范围:转龙湾煤矿锅炉(改)建设工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共配置3套。脱硫装置进口数量2套(每台锅炉各1套),烟囱(2台锅炉共用)数量1套。

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上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试验、检验、包装、运输、现场卸货、交货、提供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指导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移交验收、售后服务、数据联网、配合招标方完成项目的环保验收、环保备案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如为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壹亿元,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如为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伍佰万元,其代理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壹亿元,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方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相关的业绩认定:以投标人自身供货业绩的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扫描件必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

4.投标方须提供三年的财务报告(2020—2022年)或(2021—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必须提供网络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必须提供网络查询结果截图(盖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含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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