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对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部分装置火灾报警系统超期运行、设备老化等隐患治理火灾报警器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已审批、核准,资金来源(资金来源:集团公司投资计划)本项目为依法招标项目,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火灾报警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部分装置火灾报警系统超期运行、设备老化等隐患治理火灾报警器项目采购,项目主管部门已审批、核准,资金(资金来源:集团公司投资计划)已经落实, 属于依法招标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
2.2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2.3项目实施地点:(请登录)
2.4总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89万元(含税)。
2.5执行固定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6交货地点:(请登录)
2.7交货期:自商务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到达现场。
2.8付款条件:产品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全额发票办理入库,财务挂帐后付95%货款,留5%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金于设备到货验收合格12个月后支付。无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并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
2.9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到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商务合同。
2.10项目单位:(请登录)
2.11项目承办单位: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项目承办人:王文宝;联系方式:0459-6706271。
2.12招标范围:火灾报警系统共43套,《大庆石化公司部分装置火灾报警系统超期运行、设备老化等隐患治理火灾报警系统规格书》、《招标范围明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及本项目唯一授权文件扫描件,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只能一家参与投标,否则代理商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因产品自身原因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所提供的资料不存在弄虚作假。提供上述相关承诺。
3.3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202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石油或炼油或化工装置的火灾报警系统的应用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20万元以上。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对应的发票。合同复印件及相对应的发票不清晰或不提供,否决投标。买方有权现场核实业绩,投标方应无条件配合。
3.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
3.5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质量问题且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装管理部暂停或取消准入资格的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07日14:00时至2024年06月12日17:00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2024-6-28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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