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及闽江调水龙高支线改扩建工程大真线公路修复工程(K2408+065~K2428+683) (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16]2079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福州水务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清市闽江调水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项目业主自筹(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2.2项目的规模:项目建安工程费约为4295.6246万元。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福州福清市大真线公路(现为G228和G104线组成),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G228线起终点为G4642+216-K4654+000 (11.784km)、G104 线起终点为 K2407+000-K2433+260(26.26km),现场运营桩号中 G228 线K4654+000与G104线K2407+000重合。本项目工程为修复后半段,道路桩号AK2408+065~AK2428+683,本次大真线公路修复工程仅包含对路外侧管道开挖造成的公路损坏进行修复,高山镇应急段公路修复不在本项目范围,本次设计工程为,路基、路面破除、修复、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有效期内的二类乙级(原公路养护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填写),及具有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及相关规定的需要,添加其它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4-07-08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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