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询价为不含税报价。
二、询价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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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不含税)元 |
税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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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德叉车 |
HT30DS-01 |
3 |
台 |
在呼和浩特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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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德叉车 |
p0D-05 |
1 |
台 |
在呼和浩特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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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杭州叉车 |
CPD15 |
1 |
台 |
在锡林浩特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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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德叉车 |
E30S |
1 |
台 |
在呼和浩特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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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 |
台 |
报价为不含税价格,需含安装费、材料费、低于1500元的原厂配件费、工时费和相应的机械使用费用等。
三、报价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证明)。
2.报价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 报价单位须具被相应的维修资质,特种设备维保必须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维修相关资质,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含有“起重机械”、“厂(场)车”、机械设备维修、配件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素质、大型机具等方面具有相应实力。
4.为保证维保单位在维保间的维修质量和设备的长效性,维保期间所更换的零配件须为原厂配件,维护保养所用的易损件备件和各种油、液的储备数量要符合该机械设备日常使用情况。
5.不含税价格低于1500元配件包含在维保费中,不另付费。不含税价格等于或高于1500元的配件也需在此次报价中明确价格,列于报价表中,待修配完结验收合格后可另付配件费用。所有配件质保要求1年及以上。
6.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件(A),特种设备维保,必须提供特种设备维修资质及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少于3份。
7.为保证维保期间叉车的正常生产,在签订合同后第一时间对所有叉车进行A级保养,每月到现场进行C级保养,使用中发现问题或故障通知维保单位,维保单位需在8小时内做出反应,24小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24-6-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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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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