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Z2024-QZ0023 项目名称#****局考试中心监控及显示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付时间 预算金额(元) 1 1-1 LED显示系统及监控系统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及工程的,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一)谈判响应声明函:详见声明函。(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报价人(自然人除外):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四)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五)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报价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报价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报价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报价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采购文件未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九)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网站查询并打印报价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报价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谈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采购文件中有关联合体的条款均不适用。(十一)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比例(1)对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 2%)的扣除。(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工业”。(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若国家有CCC强制性规定的产品还必须符合国家 CCC 强制性认证规定,报价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设备经检测不合格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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