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 项目名称###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厨房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所属行业 是否为核心产品 投标保证金 允许进口 1 1-1 食堂厨房托管服务 2年 ********/年 餐饮业 是 8500 否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两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再进行续签。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考核成绩未达到90分以上,采购人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合同包为货物类的,货物应当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如果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函中对所投全部货物的制造商进行声明。合同包为服务类的,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声明其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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