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县夏季商品展销会场地招租项目 2.项目编号:HHZB〔2024〕HNZZ-93.租赁位置###县泉乡广场(包含大广场、小广场)######路,具体面积如下:大广场:长134m,宽103m,面积约********㎡;小广场:长59m,宽30m,面积约1770㎡###路:长607###路###路交叉口至公厕宽15m,公###街交叉口宽********,面积约********.50㎡。4.租赁期限:15日历天(计划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9日)。5.承租底价:承租底价为********.00元,竞租人增价幅度为每次********元的正整数倍。6.竞租方式:公开增价竞租(多轮报价),竞租人采用举牌方式应价,每次应价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超过3分钟后无竞租人增价的视为放弃,最终按最高价成交的原则确定承租人。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二、竞租注意事项 1.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缴纳租金后方可使用该场地。2.承租方须合法经营,不得开展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章等规定所明令禁止的、危害公共安全、利益、污染或破坏生态环境,以及规划要求的经营活动,否则由承租方承担一切风险及责任,招租方不承担任何风险及责任。3.招租方不为承租方办理任何使用手续,不向承租方承诺该场地可做某项目使用,承租方根据自己使用需求结合相关部门要求自行办理相关使用、备案等手续,招租方仅提供现有场地,不再配合其办理任何事项;招租方有权对场地及现有固定资产使用进行监督,租赁期内若承租方违背招租相关要求的,招租方可以不再租赁其标的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在合同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卫生保洁费、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管理费、税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出租方收租金时,如承租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5.竞标人需要踏勘现场的,请自行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经组人参加本项目竞价活动所产生的费用自理。6.承租方在合同租赁期内,在本场地上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7.其他详细及未尽事宜以双方订立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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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华宁县夏季商品展销会场地招租项目招租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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