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位于湖北省咸宁市, 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商务局 ,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 中铁十八局集团 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咸宁半山公馆房建工程项目部 。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 商品混凝土、地材、装修材料 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 运管 〔 20 21 〕 27 号)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 79134.16 平方米,续建项目总面积约 60938.61 平方米,主要工程包括: 4 栋高层住宅, 1 栋多层别墅, 1 栋多层公建, 2 栋设备用房, 1 栋门房,地下车库及附属工程组成
2.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 五 包 五 投。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财务能力要求: 注册资金 500 万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参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模板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投标人;不接受被施工企业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投标物资具有 2021年至今 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2份。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 20 21 年至今 有 2份及以上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 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情况说明等) 。
6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 20 24 年 06 月 07 日至 20 24 年 06 月 13 日;
购买标书时间: 20 24 年 06 月 07 日至 20 24 年 0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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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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