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人,本澄清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书为准。1、分支机构的业绩是否为予以认可?答: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予以认可。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不变。请各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024年6月8日24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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