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ZZH-2024-G0011
2、项目名称:智能化血库成分制备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总金额:人民币562万元
4、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智能化血库成分制备医用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包含智能化成分血制备设备9套,预算金额为56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供货期:30日历天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货物能力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
生产商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代理商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进口的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注:进口产品的二级及其以下代理商在提供上一级代理商授权书的同时还要提供中国境内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07日—2024年7月02日0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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