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所辖四个生产区域(4个风电场升压站)车辆驾驶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虽未列出但为提供高质量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服务管理细节,均应含于本范围中。
2. 招标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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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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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车辆驾驶管理服务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车辆驾驶管理服务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125万元 |
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投标人应对上述整个合同包的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完整投标,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投标,不得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路径:首页 > 服务 > 办事大厅 >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注:上述(1)-(3)项投标人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投标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并提供声明函,否则视同投标人存在(1)-(3)项情形,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5)项,投标人应提供通过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车辆驾驶管理服务合同或相关性质合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6月14日17:00(节假日照常发售),(请登录)购买招标(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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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