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某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情况:某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每年一签,一年后采购单位根据满意度及其他情况调整服务期限,决定是否签订),服务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最高限价:13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服务期限内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注:响应报价不得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将可能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营业执照和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或者提供免税证明,军队单位不做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或者提供免缴证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7.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官网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8.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经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购买文件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6月7日至6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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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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