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前锋园区轻纺孵化园标准厂房四期工程(一期)总坪劳务分包。
三、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3088789元。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计划工期:2个月。
2.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前锋园区轻纺孵化园标准厂房四期工程(一期)项目占地35430㎡,由1#厂房(9F)、2#厂房(6F)、3#厂房(6F)、4#厂房(6F)、地下室(建筑面积10006.76㎡)、门卫室(建筑面积约14.4㎡)组成,其中地下室及1#厂房层高4.8米,1#楼总标高46.3米,合计面积约29553.23㎡,2#、3#、4#厂房层高5.1米(总标高33.6米,合计面积约58739.38㎡),门卫室层高4.8米(建筑面积约14.4㎡)。总坪专业分包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土石方工程;②道路(车行道施工、绕场区道路施工、硬质铺地施工);③管网施工;④绿化园林施工;⑤门卫室施工;⑥围墙施工;⑦电动伸缩门;⑧设备天井施工;⑨钢化玻璃雨棚;⑩路灯;⑪生化池;⑫车行坡道;⑬集水井盖板;⑭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二)特殊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已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业绩。
(三)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注:1.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凡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广发展建工发〔2024〕35号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六、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6 月 8 日09:00至2024年 6 月 12 日17:00时。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登录)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13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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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