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采煤沉陷区莲花县高洲乡避险搬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莲发改环资字【2024】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莲花县高洲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约 1743 万元
2.2建设地点:萍乡市……
2.3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3600㎡,此外还包含相关配套用房,其中配套用房包含活动用房,文化室及物业用房等建筑,改造提升卫生院建设,配套修建1公里游步道及护坡,新建沥青道路4.8公里,并完善供排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绿化、路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
2.4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安排240天,2024年7月05开始动工建设,至2025年3月04日结束。
2.5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2015年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或提供清晰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须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的证书原件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3.4具有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有效上岗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
【须提供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有效上岗证书证件原件】
3.5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对外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未在公示处罚期内;
3.7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及人员应提供……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7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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