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NMGHY-2024-ZB006
三、建设地点: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四、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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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工期要求 |
控制价(元)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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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GHY-2024-ZB006 |
阿里河拓跋鲜卑路两侧绿化带整治项目 |
1年 |
488960.8 |
拓跋鲜卑路两侧花池(火车站至嘎仙街路段)栽植花卉,共栽植面积5777.73平方米,共需栽植花卉284805株。 |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审查供应商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8)①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②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
其他要求:1、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
业绩要求:近三年承包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其他要求:1、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分~17: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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