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XZB-DL-202406-C09
项目名称:大理州人民检察院2024年检察新媒体工作室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万元/年
最高限价:20.00万元/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协助运营维护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两微一端”
响应方组建服务团队,并向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安排专人专责提供支持;专人负责协助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两微一端”进行日常运维。甲方负责提供日常宣传素材、线索和原创稿件,并对拟刊发稿件进行审核把关。
1.协助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运维。
包括:日常检察新闻报道的采写、校对、编辑、推送;根据指令转发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州官方新媒体信息;发布信息的收集整理、网站技术支持、日常维护及全年资料存档,微信公众号年审等。公众号每周至少发布信息五期,平均每期至少推送二至三条。
2.协助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运维。
包括:同步推送大理检察微信公众号全部内容;根据指令转发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州官方微博信息;根据检察宣传工作需求,策划、实施微直播等活动,组织微博互动,增强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活跃度和影响力。
3.协助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今日头条号客服端运维。
包括:同步推送大理检察微信公众号全部内容;根据指令转发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州官方新媒体信息;根据检察宣传工作需求,对时效性较强的新闻信息提前编辑、限时推送。
4.协助全媒体主题宣传策划活动。
包括:年度全媒体主题宣传策划不少于三次,其中包括大理州“两会”主题宣传策划、重大节日节点主题宣传策划、重大检务活动及检察宣传周主题宣传策划、检察新闻发布会主题宣传策划及其他主题宣传策划等。
5.其他需要配合的工作。
(二)检务活动宣传视频服务
1.检务活动视频素材拍摄及采编。
(1)重大检务活动视频资料拍摄、整理、编辑,全年不少于48次;制作检务活动“两微一端”发布短视频1期(每片时间控制在1分钟以内),每年不少于18期;
(2)为重大检务活动视频拍摄提供人员、设备、技术保障与支持;
(3)协助妥善存储所拍摄的各类检务活动视频素材。
2.法治宣传片与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策划、拍摄、制作。
包括:根据年度检察工作、特色亮点工作等主题宣传需要,按甲方要求协助策划和制作检察宣传、法治宣传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按中标价*元/分钟,单独计费。
(三)人员配置
1.响应方需成立3人的服务团队,指定专人专门为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提供技术保障等工作,其余2人视检察宣传工作的需要,由响应方临时调配。
2.响应方专责人员必须具有不少于一年的新闻采编工作经验。同时,响应方应定期对专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该名人员同时接受甲方的考核。若甲方对该名人员工作不满,响应方须及时进行整改,若还不能达到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响应方更换人选。如二次更换后,专责人员仍无法胜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响应方退还甲方剩余费用(按月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和服务的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7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收取费用明细: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领取文件时支付,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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