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项目编号:BCZ……
2.3 采购内容:崇家岭村入口广场、西北村入口、隧道进村口两侧区域、环湖区域、山顶环路和半山露营地、龙爪松观景台等美化及环境提质工程,广场东侧废旧房屋整修,民宿样板院(联排民俗、四眼窑洞)改造。
2.4采购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相关后续服务,项目全部的建筑安装工程及绿化工程的施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6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
3.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3.8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采购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
3.8.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8.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7.4联合体响应文件以及成交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递交地点:(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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