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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减灾防灾高位监控智慧应用平台项目采购更正公告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FCG-2024-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减灾防灾高位监控智慧应用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10:00:00,更正为:******** 10:00:00。 1.对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中的“付款方式”作出以下更正: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收到中标人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期:支付比例70%,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采购人收到中标人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70%。 注:中标人请款时需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中标人理解采购人支付的相关程序,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后,如因付款程序等原因导致采购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付款,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五、付款方式”作出以下更正: 1期:支付比例3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期:支付比例70%,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70%。 注:乙方请款时需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 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乙方理解甲方支付的相关程序,甲方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后,如因付款程序等原因导致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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