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请登录)
项目名称:“江苏政法”微信、微博及江苏长安网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旨在提升“江苏政法”微信、微博及江苏长安网平台运维水平,进一步提高“两微一网”的权威性、专业性、服务力、影响力,讲好政法故事、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平安江苏。供应商需针对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特点与需求,组建专业团队驻场负责平台的内容优化建设、融媒体产品创新、用户互动、媒体推广等服务,进一步提升江苏政法“两微一网”平台的传播力和社会公众认知度,全面及时、生动准确展示江苏政法工作的成果和风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