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BZC-华州区-2024-003
项目名称:渭南市华州区华州公园东门公厕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4,760.8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南市华州区华州公园东门公厕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64,760.8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64,760.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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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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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渭南市华州区华州公园东门公厕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64,760.81 |
764,760.8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南市华州区华州公园东门公厕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各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南市华州区华州公园东门公厕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文件。
6)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供应商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声明文件;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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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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