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知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出第(2)号答疑书。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内容为准。本次澄清的内容为:问题一: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为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是否为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问题一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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