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贡嘎县甲竹林镇自来水厂及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EPC) 已由 贡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贡发改发〔2024〕46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藏贡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为 国家资金 ,出资比例:国家投资100%,招标人为:西藏贡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改造老给水厂1座,规模6000m³/d,新建供水管网总长约20km,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2建设地点: 贡嘎县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及西藏自治区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西藏自治区施工验收合格要求。
2.8 工程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根据我国工程造价限额体系,本项目在保证工程使用功能、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通过最大限度的优化设计、优化施工工艺及技术、优化管理等措施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总承包合同履约价格不得超出概算投资限额,若超出投资限额,所超出部分费用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且满足下列设计、施工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一个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一个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2)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由具备上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2家。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必须与成员单位一同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以牵头人名义提交。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4. 关注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8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关注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8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6.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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