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HR-********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农牧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更正原因:应采购方要求更正内容:特定资格要求:由原来:1、实验室要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 2、实验室要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变更为:1、资质条件要求。承担三普检测的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或农业农村部认可的土壤标准检测实验室。实验室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无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2、检测能力要求。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至少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3、检测人员要求。实验室具有与所投标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检测任务需要。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主要检测技术人等)人员为单位固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工作。持证在岗稳定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4、检测场所要求。检测室内应具备必要的监控或录制设备,可接受远程实时监控。检测实验室内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投标任务土样检测要求的所有仪器设备设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功能正常。5、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投标的检测项目应在资质认定批准或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且检测方法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一致。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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