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综合大楼的急疏散照明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等设施进行修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 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价人和询价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应答的授权。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3.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安全评估从业资格。
4. 业绩
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至少1个通信机房消防设施维保或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提供单项合同作为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1年1月1日至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内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以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未提供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不计算业绩。没有可识别时间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框架合同的合同个数按照框架合同计数;中标/选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三、 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13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询价文件获取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3.3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询价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 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09时30分],(请登录)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唱价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邀请所有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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