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320481-LCGL-G2024-0059
项目名称:2024年路灯数字化城管零星维修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控制下浮率:10%
采购需求:
对高新区范围内的路灯进行维修、养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B证;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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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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