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空港·明阳新城高端制造区二期(创意产业)项目配套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达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ZL-ZB-2024053
建设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E-3-3地块
建设规模:建设一处日处理量约4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配套道路面积约3460㎡,一座消防一体化泵房消防用水量约760m³,一个消防控制室及监控用房约30㎡,一个弱电网络机房约15㎡,一个配电房约60㎡,一个发电机房约30㎡,一个高位水箱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
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设计单位:聿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科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可由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6月14日下午23:59分前。
4.2费用: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50元。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27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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