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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全身三维步态与运动分析系统、艾灸排烟系统、磁场刺激仪、上肢反馈训练与评估系统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06 收藏项目
1.项目编号:PTFJLQ20240003。

2.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品目号最高限价(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是否属于核心产品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报价

1

1-1

全身三维步态与运动分析系统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1套

477000

1476000

14000

1-2

艾灸排烟系统

1套

126000

1-3

磁场刺激仪

1台

468000

1-4

上肢反馈训练与评估系统(上肢康复机器人)

1套

405000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本项目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适用。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合同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磋商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特定资格条件:合同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经销商且响应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如响应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响应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

    5.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5.1报名时间:2024年 6 月 6 日~2024年 6 月 19日。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20 日上午08∶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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