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安县冷水河高峰镇青山及两河口段防洪工程(补充设计及尾留工程)已由镇安县水利局以镇水发[2024]59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镇安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境内;
2.2本项目标段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
标段名称:镇安县冷水河高峰镇青山及两河口段防洪工程(补充设计及尾留工程)施工四标段;标段编号:E6110013551tatv3j4if001;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镇安县冷水河高峰镇青山及两河口段防洪工程(补充设计及尾留工程)施工五标段;标段编号:E6110013551tatv3j4if002;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镇安县冷水河高峰镇青山及两河口段防洪工程(补充设计及尾留工程)施工六标段;标段编号:E6110013551tatv3j4if003;标段类型:施工;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原设计尾留工程和补充设计续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1140.86m,标段名称在原标段名称后顺延,具体如下:
施工四标段:青山村阴坡湾段右岸新建堤防长451.97m(阴R0+000-阴R0+451.97);
施工五标段:高峰镇中心幼儿园段左岸和药王庙广场段右岸,共新修护岸长338.6m(ZQ0+000-ZQ0+155.75)、(YW0+000-YW0+182.85);
施工六标段:青山村石料厂段右岸新建护岸长350.29m(SL0+000-SL0+350.29);
2.4计划工期:150天;
2.5工程概算投资额:823.4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 (含二级) 以上资质,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投标企业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不得为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投标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凡参与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投标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②凡参与的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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