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燃气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PE警示保护板库存补充采购
项目编号:XBCG202406000075
预算金额(元):1674000.00
最高限价(元):1674000.00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为贵州燃气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PE警示保护板库存补充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地点:贵州省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含贵燃集团下属各子(分)公司)。
交货期:本项目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以订单形式将所需数量传给成交人,成交人必须保证自收到采购人通知(订单)之日起10日内将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人在货物发出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货时间、件数、发货明细等)通知采购人,便于采购人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因缺货影响采购人工程进度,将录入供应商负面评价信息。如采购人需将PE警示保护板直发至贵燃集团下属各子(分)公司,成交人负责将PE警示保护板配送至采购人指定的收货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供制造商对代理商出具的的授权书。(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的《制造商声明函》及制造商对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比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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