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阜宁县郭墅镇张庄农机具仓库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郭墅镇张庄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请登录)
2.2工程规模:阜宁县郭墅镇张庄农机具仓库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区域内厂房、门卫、围墙、附属及道路等建设, 工程总造价以工程中标价(2814226.00元)为准,具体工程概况以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郭墅镇张庄农机具仓库建设项目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期限与实际现场施工日期一致,工期延期或缩短,不再增加或减少监理费;工程量变更不增加或减少监理费;中标单位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合同备案。
2.5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监理范围为: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郭墅镇张庄农机具仓库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丙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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