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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十四中学直饮水饮水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6-0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营采[2024-33] 项目名称:福州第十四中学直饮水饮水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 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3龙头全温饮水机 否 7台 9500 ******** 1500 1-2 2龙头户外直饮机 否 2台 6000 ******** 1-3 直饮机配套辅材 否 1项 1200 12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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