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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济南—邯郸成品油管道工程(山东段)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7 收藏项目
一、招标人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邯郸成品油管道工程(山东段)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内容: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邯郸成品油管道工程(山东段)、西气东输二线平顶山—泰安支干线(山东段)、鲁宁线(齐河、长清、肥城、宁阳、邹城、薛城)城区改线及部分站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服务项目。

2.1.2项目地点及规模:

济南—邯郸成品油管道工程(山东段):济南市、德州市、聊城市,山东段管道里程219.27km;管径457毫米,设计压力10MPa,设计输量590万吨/年(成品油);

西气东输二线平顶山—泰安支干线(山东段):菏泽市、济宁市、泰安市,山东段管道里程240.8km;管径1016毫米,设计压力10MPa,设计输气量100亿立方米/年(天然气);

鲁宁线(齐河、长清、肥城、宁阳、邹城、薛城)城区改线及部分站场改造工程:德州、济南、泰安、济宁、枣庄,改线段管道里程130.3km;管径720毫米,设计压力6.4MPa,设计输量2000万吨/年(原油)。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招标范围: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等相关要求,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通过现场调查、监测、访谈等,全面回顾项目建设过程及工程建设情况、分析区域主要环境变化,给出建设项目实际环境影响,评估已有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给出项目可能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为后续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管理依据。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写、评审,按照审查人员提出修改意见进行修改,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手续。

2.3服务期/交付时间: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济南—邯郸成品油管道工程(山东段);

第二标段:西气东输二线平顶山—泰安支干线(山东段);

第三标段:鲁宁线(齐河、长清、肥城、宁阳、邹城、薛城)城区改线及部分站场改造工程。

各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标段一至标段三兼投不兼中,如标段一、标段二在报名截止日后,两个标段报名人数均为3家,且投标人名称均相同,则标段二招标失败,依此类推。在前序标段中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后续标段不再参加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3年度,如2023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可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3.3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油气管道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后评价项目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

(1)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2)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的扫描件。

(3)提供环境验收业绩的须提供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截图。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3.4信誉要求

3.4.1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4.4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列入不合格承包商,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移出或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未列入执行)。须提供对应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并具备油气管道类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及开标截止日前90日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5.2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油气管道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后评价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2)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

3)有关报告签名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s://xypt.china-eia.com/XYPT/)截图。

3.5.3其他服务人员:各标段拟服务团队应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现场踏勘人员、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人员、水环境影响评价人员、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人员、遥感制图人员、环境风险评价人员、审核人,其中现场踏勘人员、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人员、水环境影响评价人员、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人员、遥感制图人员、环境风险评价人员可兼任,项目负责人、审核人不可与上述人员或互相兼任。除项目经理外应至少配备5名人员。

上述人员均须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及开标截止日前90日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2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不得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编制工作。

3.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31日17时00分至2024年6月6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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