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墩河镇 2024 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佛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发〔2023〕255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坪县石墩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建设资金为申请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石墩河镇廻龙寺村、薅林湾村、石墩河村;
2.2 工程规模:新修及改建排污管道 600 米及厕所、化粪池、蓄水设施等设施;地面硬 1500m2,入户道路 1950 米;地面 铺装 1200 平方米,河堤步道改造提升 800 米;修建水渠 1130 米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49508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石墩河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标段编号: E6107303541qjf9sbmtb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石墩河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石墩河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石墩河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应可查询。
3.5 申请人信誉要求:
3.5.1 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2 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5.3 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3.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确认时间 :申请人于2024年06月07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12日00时00分,确认
6.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4年06月07日 00时00分 起至2024年06月12日 00时00分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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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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