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洲北监控中心升级改造设计(第二次),项目业主为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鹤洲北监控中心升级改造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规模:
(一)项目概况:鹤洲北监控中心建设于鹤洲北管理养护中心内,主要负责运营公司所辖路段的日常监控和调度,大厅面积约530平方米,目前已装配67.79平方米的小间距LED显示屏和项目所需的设备机房。根据目前监控大厅内配备的基础设备设施,已不能满足公路数字化改造整体规划和项目定位。项目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入户大门拓宽改造、整体装修风格优化提升、增加立体电子屏和高分可视化电子屏、重新划分功能区、增设客服专区等,项目总预算为30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85万元。
(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含鹤洲北监控中心方案设计(总体效果设计及细部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装饰装修、建筑等全部专项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的上报、评审、修编及施工阶段的设计现场服务等。
2.2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4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以上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乙级资信或以上或者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乙级资信或以上或者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或以上。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或者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5)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6)其他事项: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备有出资关系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贰仟柒佰玖拾元零捌分。小写:¥152,790.08元。
[(20.9-9)/(500-200)*(285-200)+9]*1*1*1.3*10000*95%=152790.08元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6日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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