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近两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注: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招标人不予接受)。
3.3业绩要求:
服务质量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须提供书面承诺)),提供近三年不少于1个同类加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查询结果截图。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4.3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4.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4.5投标单位须书面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不存在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5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只接受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4年6月7日00时00分起至2024年6月13日00时00分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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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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