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宁波江北应家东片区配售型保障房7#-1地块项目的招标代理、清单编制服务 ,招标人为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按2个子包的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波江北应家东片区配售型保障房7#-1地块项目位于江北区,项目范围约68亩。
2.2项目总投资
宁波江北应家东片区配售型保障房7#-1地块总投资约99986万元,建安费约70510万元(含装修),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暂按建安费35255万元计取,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划分为准。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按2个子包形式进行招标,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子包1: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招标代理服务(勘察设计除外)及标段I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子包2:标段II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完成并移交完整的资料、报告等经招标人确认为止。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子包划分:2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子包1: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达到21153万元及以上的住宅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业绩和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建安工程费达到21153万元及以上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住宅项目的清单编制业绩,且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服务;
3.1.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2)投标人拟派的清单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清单编制项目负责人和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子包2:
3.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建安工程费达到21153万元及以上具有软土地基基础的住宅项目的清单编制业绩;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清单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二个子包分别进行投标,但仅能做为一个子包的中标候选人。
3.5其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7日9:00至2024年6月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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