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青岛公司总装场地清洁文明施工和厂区后勤管理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总装场地清洁文明施工和厂区后勤管理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总装场地清洁文明施工和厂区后勤管理服务
项目概况: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总装场地清洁文明施工和厂区后勤管理服务年度协议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总装场地清洁文明施工和厂区后勤管理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6131/01
发标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采用“1+1+1”的模式)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原件备查)。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c.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 2019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不超过2个合同的包含物业服务的服务验收业绩(以信息公开的前两项业绩为准),共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包括能够体现甲方签字的服务验收确认单或验收报告或结算发票(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金额需与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一致)等(年度协议以单个订单服务验收单或结算单做为业绩验收证明)。(3)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若提供的是年协订单,年度协议订单编号或内容应当与年度协议相关联。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财报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4.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合同签订后20天内至少具备70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自有的、确定能够入场为本项目服务的主要服务人员。本招标所指的主要服务人员是指:辅助楼保洁28名、项目办公集装箱保洁2名、休息室更衣室保洁1名、浴室保洁1名、公共厕所保洁10名、绿化养护2名、送水2名、滑道区保洁10名、扫地车B2司机1名、垃圾场分拣2名、道路保洁3名、起重指挥2名、维修2名、管理4名。自有人员是指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投标人子公司人员不视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投标人上级公司的其他分公司人员不视为投标人自有人员)。5.其他要求: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公开的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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